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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陈家宏主任被评选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

日期:2016-01-15   点击数:  

2016年1月9日,“第九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为获授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优秀论文、优秀教师的代表颁奖。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占元、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学院副院长陈家宏教授被评选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并获荣誉证书。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代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司法部和吴爱英部长,向受到表彰的优秀管理工作者、优秀毕业论文作者及优秀导师表示祝贺,并向长期以来关心指导支持法律硕士教育发展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中央政法各部门和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各位委员表示感谢,向辛勤工作在法学教育工作一线的广大教师和管理工作者致以敬意。赵大程指出,法律专业学位是以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专业学位教育,承担着法律职业部门在职人员高层次教育的任务。自199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立以来,20年间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了一批人才,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赵大程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刚刚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2次会议精神和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围绕提高法律硕士培养质量,全面深化法律硕士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法律硕士教育事业实现新发展。

教育部副部长杜占元以“创新法律硕士培养机制 为依法治国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题作了讲话。杜占元指出,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已成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质量得到了稳步提升,专业学位授权体系更加完善,逐步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学术型人才培养并重的局面,探索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培养体系。杜占元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十三五”形势,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到新的水平,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要深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创新培养机制,服务依法治国战略。要明确培养定位,牢牢把握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本定位,坚持需求导向,注重法律实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人才。

我校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第八批授权培养院校,于2010年开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并在2015年顺利通过了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首次评估。我校报送的西南交通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机制完善、交通法律卓越人才培养等资讯入选《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1995-2015)纪念特刊》。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邓君韬副教授参与了本次大会“院校与行业联合开展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伦理教育”两个分论坛的主题研讨。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以及全国186家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数百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