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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2018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7-09-21   点击数:  

一、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清吉

副组长:李华强

成 员:刘桂花、彭川宇、魏琼

二、2018年推免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余小英

成 员:何德文、康黎

三、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

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3-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担任,各专家小组设组长1名,另配记录人员1名。

四、申请、复试办法

1.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申请填报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2.经学院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3.推免生按照学院的通知来校参加复试。

(1) 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① 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成绩单、本人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个人陈述报告;

③政审表、体检表(可在复试后两周内补交)。

(2) 复试的基本内容(评分标准附后)

①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② 综合素质及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复试的形式

面试(口试)为主

(4)复试时间、地点

第一批:2017年9月26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具体复试地点请到01202教室门口查询)。

注:请参加第一批复试的外校推免生提前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28-87603474。

第二批:2017年9月29-10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5) 复试成绩:

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 复试费的收取

本次复试费用由我院统一承担,不需学生缴纳。

4. 拟录取

①各招生学科专业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和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②学院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5.未尽事宜

本实施办法与学校文件相冲突时,以学校文件为准。本实施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其他规定

1. 我校将于2018年5-6月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或再次复试,复查合格并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予以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2. 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3.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4. 拟录取的推免生,要进一步加强大学最后一年级的课程学习及毕业设计,力争各门课程和毕业设计达到优秀评价标准,同时应提前介入并积极参与拟录取研究生导师相关的课题、科研工作,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2017年09月21日

附件:/Upload/file/2017092114323363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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