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11月15日-11月17日)
请申请同学认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我院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如下:
罗忠忱教授奖学金、穗港泰奖学金(以上奖项合计1名);广州校友会红棉助学金、江西校友会助学金、美洲校友会助学金、惠霞教育助学金(以上奖项合计1名);峨眉89扬华奖学金1名;四川国经奖学金(综合类)1名;NITORI国际奖学金1名;“拓及”专项奖学金1名;四川国经奖学金(创新类)1名;黄山教育助学金1名;双优基金不超过2名;铁道·未来之星1名。
以上学院推荐候选人还需参加学校评审,学校范围奖助学金全校最终评选名额见附件12。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按照学院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此外,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5,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学生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12点。
(二)学院评审阶段(11月18日-11月22日)
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明确推荐意见(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月22日-11月3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二、其他事项
1.请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评选工作。
2.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学院评审及学校评定环节均为材料评审,以学生系统申请中的相关信息 (学年扩展信息)为评审材料。
3.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4.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请新老学院做好工作对接。
5.2024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6.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107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2。
7.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西交校学生〔2024〕2号)相关要求。
8.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4)》为准。
9.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10.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
11.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研究生工作联系人:许楠 028-87604345
本科生工作联系人:肖晨莹 028-8760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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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